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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智飞生物,证券代码:300122)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订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修订事项。本次修订涉及公司章程多项核心条款,包括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董事会职权等,并明确取消监事会,其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公司章程核心修订要点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主要基于《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多项条款进行调整,重点变化如下:
修订事项 原规定内容 修订后内容 法定代表人职责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明确董事长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辞任时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任法定代表人;新增法定代表人行为法律后果归属条款 公司治理结构 设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能 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现任监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动解除职务 股东权利 股东查阅资料需提供书面文件 细化股东查阅权行使程序,明确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情形及诉讼程序条款 董事会结构 未明确专门委员会设置 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等四类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负责财务信息审核、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原监事会职权 高级管理人员定义 包括副总裁、财务总监等 明确高级管理人员为总裁(经理)、副总裁(副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
内部管理制度同步修订
为配合公司章程修订,公司对24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制定或修订,涵盖投融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关键领域。其中5项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如下: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投融资及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修订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修订 是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修订 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修订 否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修订 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修订 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修订 否 《总裁工作细则》 修订 否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修订 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修订 否 《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修订 否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否 《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制度》 修订 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修订 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修订 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否 《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订 否 《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工作制度》 修订 否
后续安排与市场影响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及内部管理制度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中《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智飞生物通过取消监事会、强化审计委员会职能,进一步优化了公司治理结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的同时,有助于提升决策效率。修订后的制度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利行使作出更严格规范,将更好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表示,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前,监事会仍将勤勉履行监督职能。相关修订文件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投资者可查阅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