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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8日晚间,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泉为科技)披露,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褚某某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因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褚某某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实际 控制人、董事长褚某某女士立案。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会持续关注事态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尚不清楚涉嫌何具体违法行为,有待中国证监会进一步披露。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专注于证券领域的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杨森律师提示,暂定索赔条件为:在2026年3月18日闭市前买入泉为科技股份(300716),并且在2026年3月19日及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份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选择起诉索赔。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公开资料显示,泉为科技主营业务是低碳、环保高分子材料业务,供应链管理业务,汽车配件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