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周慧 编|深海
3月24日,美芝股份发布《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怡建于2020年12月12日与李苏华、上海天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因李苏华违反《股份转让协议》中有关公司业绩对赌及最低持股承诺的约定,根据协议约定,李苏华需支付有关补偿款及违约金,广东怡建向佛山南海区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金额合计超过42335.38万元。佛山南海区法院于2024年10月10日对原告广东怡建与被告李苏华关于美芝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作出判决。
被告李苏华向佛山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佛山中级法院于2025年7月3日作出(2024)粤06民终16420号裁定,本案中止诉讼。
2024年6月,在上述案件推进过程中,李苏华、孙程就同一份《股份转让协议》的有关约定起诉广东怡建,请求法院判令解除部分约定并要求广东怡建支付违约金及相关损失,诉讼请求金额合计超过10097.49万元,佛山中级法院于2025年8月13日作出(2024)粤06民初73号裁定,驳回李苏华、孙程的全部诉讼请求。
近日,公司收到佛山中级法院送达的(2024)粤06民终16420号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撤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24)粤0605民初10234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重审。”
值得关注的是,3月17日,美芝股份发布《202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公告显示,本次业绩预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原预计去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50万元至-7500万元,修正为-19800万元至-132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由-9582.37万元至-5832.37万元,修正为-21443.02万元至-14843.02万元。基本每股收益由-0.83元/股至-0.44元/股,修正为-1.46元/股至-0.98元/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预计为-7500万元至-4000万元。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业绩预告是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依据,公司业绩预测存在重大差异,会误导投资者决策,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凡是在2026年1月31日至2026年3月17日期间买入,且在2026年3月17日收盘时持有美芝股份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信息显示,美芝股份有商标信息51条,专利信息2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