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申报到贴花
印花税热点问题一站式解答
印花税申报和贴花操作中,你是否也曾遇到过各种疑惑?从计税金额的填写到电子合同的税务处理,再到纳税期限和更正申报的规定,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企业的合规性。本文整理了五个常见的印花税热点问题,为你提供一站式解答,助你轻松掌握印花税的操作要点。一起来看看吧!
01
问:申报营业账簿印花税时印花税税源明细表中计税金额栏目是按照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增加额填写还是按总额填写?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规定,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因此如果纳税人首次申报营业账簿印花税,应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填写,以后年度增加的填写增加部分。
02
问: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也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合同。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的书面合同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03
问: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十六条规定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
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 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可以按季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凭证印花税可以按季、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
04
问:新电子税局按次申报的印花税已经缴款后是否可以更正?若可以最早可以更正哪一年的?
答:可以对2021年6月以后的申报信息进行更正。
05
问:印花税贴花后还需要在电子税务局进行单独申报吗?可以缴销之前已经购买的印花税票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十七条规定,印花税可以采用粘贴印花税票或者由税务机关依法开具其他完税凭证的方式缴纳。以前年度发行的各版印花税票仍然有效,如果已经贴花无需申报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