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八达光电(874638)公告披露,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状况,结合未来发展规划,拟将上市辅导备案板块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计划变更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机构仍为五矿证券。
八达光电2020年7月10日与五矿证券签署辅导协议,2020年7月13日,公司向浙江证监局报送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辅导备案申请材料并获得受理,近五年时间,五矿证券对八达光电进行了十九期辅导工作。
八达光电2012年成立,主要为新能源汽车提供线束总成、直流及交流充电总成、高压连接器等系列产品及整车高压控制、传输、连接全套方案,主要产品为新能源汽车线束、充放电产品和高压连接器等。同行业可比公司包括沪光股份、大地电气、瑞可达、中航光电、永贵电器。
2022年度、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5,195.59万元、65,608.2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070.34万元、5,369.73万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732.73万元、4,675.17万元。
2022年度,八达光电向长城汽车、北汽集团、合众汽车、东风汽车、威马汽车分别销售14,870.00万元、12,742.79万元、11,489.69万元、8,784.38万元、6,038.1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合计为82.71%。
2023年度,八达光电向北汽集团、长城汽车、东风汽车、零跑汽车、合众汽车分别销售16,408.14万元、13,320.95万元、9,686.43万元、7,733.56万元、6,161.0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合计为81.26%,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
董事长刘滨峰直接持有公司42.06%的股份,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刘滨峰及其弟刘滨亮、其父刘云其为八达光电共同实际控制人,刘滨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58.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6%,刘滨亮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65%,刘云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1.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6%,并通过八达电气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股份5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2%。父子三人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的89.48%。
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问询函
根据申请材料,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5,195.59万元和65,608.23万元,其中,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82.71%和81.26%,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部分产品在对账后确认收入。
请公司:
(1)结合产品类型、行业环境、价格变动等方面,补充披露报告期公司收入上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季节性特征,如有请按季度披露公司收入构成情况;说明公司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原因;
(2)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客户集中度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特征,如明显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公司客户集中度高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及应对措施有效性;
(3)结合合作历史、产品可替代性、目前在手订单情况、期后新增订单、可比公司相关情况,说明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是否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如主要客户停止或减少对公司的产品采购,是否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公司是否对主要客户构成依赖及减少客户依赖的具体措施和有效性;
(4)补充披露公司主要订单获取方式及各期对应的收入金额和占比;
(5)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并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补充披露关于境外销售有关事项,说明境内外毛利率差异原因及合理性,境外收入与海关报关收入、出口退税、运保费等的匹配性;
(6)补充分析披露报告期公司充放电产品毛利率为负原因;按照产品应用领域,补充分析披露公司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7)说明报告期外销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成立时间、国家、注册资本、实际控制人、经营规模等)、客户类型、合作期限、客户稳定性、销售金额及占比等,经营规模与公司销售规模的匹配性;境外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8)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寄售模式销售的情形,如有,补充披露具体业务模式,寄售模式下各期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公司对寄售模式下库存商品如何管理,各期末寄售模式下仓库中发出商品数量、金额及变动原因;寄售模式业务对应的主要客户及产品类型,寄售模式具体过程,采用寄售模式销售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9)说明公司对账方式确认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具体对账时间与货物交付时间的差异情况,具体收入确认方法、时点等,与同行业公司是否一致,说明是否存在收入跨期情形,并对照《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相关规定分析收入确认方法的合理性;
(10)结合公司报告期末在手订单和期后新签订的订单,期后业绩(收入、毛利率、净利润、现金流等)实现情况,说明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走势及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