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就丙烯期货和期权合约及期货业务细则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我国产量最大的烯烃品种期货和期权即将推出。
丙烯是重要的基础化工品,上游连接原油、石脑油、煤炭、甲醇、丙烷等诸多原料,在下游可广泛应用于纺织、化妆品、家电等领域,是石化工和煤化工产业承上启下的中间枢纽品种。
在化学纤维行业,丙烯经过聚合可得到聚丙烯,以聚丙烯为主要原料可生产丙纶(聚丙烯纤维)。丙纶具有轻质、高强、耐腐蚀、可回收等特点,近几年在绳索、渔网、安全带、包装材料等产业用领域不断拓展应用,同时,在床上用品、服装、地毯等纺织品领域也有较大市场空间。尤其是在“双碳”目标推动下,低碳、可循环的丙纶产品市场前景广阔。
近年来,国内外市场环境复杂多变,丙烯行业发展面临产能结构性过剩,叠加行业处于高端化、绿色化转型期,产业链企业风险管理需求强烈。丙烯期货和期权上市,有助于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定价和风险管理工具,提高我国在化工行业的定价影响力,推动丙烯行业高质量发展。
能源和化工分析师张晓珍表示,丙烯上下游产业链已上市甲醇、原油、聚丙烯等多个期货品种,丙烯期货和期权上市后,将丰富避险工具,便于企业更好进行产业链套保。比如,上游生产商通过卖出套保锁定生产利润,下游企业通过买入套保锁定低价原料,贸易商可以通过基差贸易获得价差收益或扩大贸易量等。
与期货相比,期权是更为精细化的风险管理工具,能够更好满足企业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风险管理需求。此次丙烯期货和期权将同步上市,期货投资者可以运用期权对冲期货头寸风险,促进新品种在上市初期平稳运行。
根据征求意见稿,丙烯期货合约交易代码为PL,交易单位为20吨/手,最小变动价位为1元/吨,每日价格波动限制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合约交割月份为1-12月,最后交易日和最后交割日分别为合约交割月份第10个和第13个交易日。
在交割标准方面,基准交割品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聚合级丙烯》(GB/T 7716-2024)规定的I型丙烯,其中,水含量≤20mg/kg,氢含量、羰基硫不作要求。替代交割品为20mg/kg<水含量≤50mg/kg且其他指标符合基准交割品要求的丙烯。
在交割方式方面,丙烯期货采用仓库标准仓单交割和厂库标准仓单交割,在保证交割效率和交割灵活性的基础上,最大程度便利产业客户参与。
在持仓限额方面,一般月份持仓限额为2000手;临近交割月份持仓限额为500手;交割月份持仓限额为50手。
郑商所相关人员表示,丙烯期货的合约规则设计,经过与产业各界的反复论证,充分体现现货市场实际特征,方便产业客户参与。同时,郑商所将从严把控风险,保障合约的顺利推出和市场的平稳运行。
撰文 / 同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