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2日讯 北交所网站昨日公布关于终止对浙江晶阳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阳机电”)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
北交所于2023年12月26日受理了晶阳机电提交的公开发行相关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2025年6月26日,晶阳机电向北交所提交了《浙江晶阳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的请示》,申请回申请文件。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北交所决定终止晶阳机电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
晶阳机电是一家专业从事光伏及半导体行业晶体生长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硅料、硅片及半导体材料生产厂家。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有控股股东,程旭兵和杨金海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银坤和宁波德亚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公司原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705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或不超过1,960.75万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且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的15%(即不超过255.75万股)。
晶阳机电原拟募集资金16,568.97万元,分别用于年新增300套光伏单晶硅生长炉建设项目、浙江晶阳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晶阳机电的保荐机构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燕云、姚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