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上交所公告,上市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26次审议会议于2025 年7月25日召开,审议结果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暂缓审议。
恒坤新材本次科创板IPO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分别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为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恒坤新材2004年成立,主要从事光刻材料和前驱体材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境内少数具备12英寸集成电路晶圆制造关键材料研发和量产能力的创新企业之一。
同行业上市公司包括彤程新材(603650.SH)、艾森股份(688720.SH)、上海新阳(300236.SZ)、南大光电(300346.SZ)、飞凯材料(300398.SZ)、晶瑞电材(300655.SZ)。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2,176.52万元、36,770.78万元和54,793.88万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0,090.30万元、8,984.93万元和9,691.92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9,103.53万元、8,152.78万元和9,430.3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引进产品销售毛利分别为18,940.90万元、16,791.56万元和19,230.92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82.05%、74.42%和65.86%;自产产品销售毛利分别为4,142.52万元、5,772.07万元和9,970.85万元,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17.95%、25.58%和34.14%。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同一控制下合并计算)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22%、97.92%和97.20%,客户集中度较高。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集成电路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是系由于下游晶圆制造行业集中度较高所致,主要客户中,客户A、客户B、客户C均系知名存储芯片制造厂商,客户D、客户E等均系知名逻辑芯片生产厂商。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集成电路前驱体二期项目”及“集成电路用先进材料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0.07亿元。
董事长、总经理易荣坤合计控制的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为40.87%,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自产光刻材料和前驱体主要产品初始技术来源、研发方式、研发核心人员、研发投入和对应的专利技术,说明相关产品技术是否存在知识产权纠纷风险。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业务模式、同行业可比案例和报告期以前年度会计政策,说明报告期对引进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发行人报告期以前年度未采用净额法确认的原因。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长期定期存款收益率高于银行借款利率的合理性,长期定期存款是否存在使用受限的情况,是否存在理财风险。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请发行人结合业务模式、同行业可比案例和报告期以前年度会计政策,进一步论证报告期对引进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