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船应急8月1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变为ST应急
中国基金报记者 闻言
7月30日晚间,中船应急公告称,公司股票将自8月1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变为ST应急,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中船应急计划自7月31日开市起停牌,8月1日开市起复牌。截至7月30日收盘,中船应急股价报12.51元/股,涨幅达4.95%,总市值为123.5亿元。截至7月18日,公司股东人数为7.656万户。
2022年年报涉嫌存在会计差错
7月30日,中船应急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经查明,中船应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包括2022年年报披露的财报存在收入确认和坏账计提不准确的会计差错。
一是中船应急对部分产品提前确认收入,导致其2022年营业收入多计3137.24万元,营业成本多计1839.09万元,利润总额多计1298.15万元。
二是中船应急对部分应收债权坏账计提方法、账龄分类错误,导致其2022年多计提坏账准备584.12万元,利润总额少计584.12万元。
中船应急的上述两项行为,导致其2022年营业收入多计3137.2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1.86%;营业成本多计1839.09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1.40%;利润总额多计714.0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6.64%。
湖北证监局认为,中船应急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
同时,中船应急的上述行为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
湖北证监局拟决定对中船应急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的罚款;对中船应急时任董事长唐勇、中船应急时任总经理王小丰、中船应急时任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李应昌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70万元、60万元、60万元。
中船应急将被ST
公告显示,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中船应急判断其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七)项的规定。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上市公司披露的年报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10.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深交所将对上市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告显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相关违法违规事项,公司已于2024年1月16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拟处罚涉及的2022年度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所述事项,公司已整改完成。
中船应急公告称,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12个月后,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触及第9.4条第(七)项的规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需要同时满足两项条件,才能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对其的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来看,一是上市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报进行追溯重述;二是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12个月。
编辑:杜妍
校对:乔伊
制作:鹿米
审核:许闻
注:本文封面图由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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