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签字项目合伙人为杨旭,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谭慧娟。上述事项已于2025年5月9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及2025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5-018)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28)。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更换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原委派杨旭、谭慧娟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因事务所工作安排调整,现委派程海峰接替谭慧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杨旭、程海峰。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程海峰先生,2023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23年6月开始在中审众环所执业,2024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
程海峰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亦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更换签字会计师的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年度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更换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