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市场也将迎来消费热潮。为了保障广大消费者过一个健康、欢乐、祥和的春节,酒泉市市场监管局、酒泉市消费者协会结合春节消费热点和冬季节假日消费特点,发布春节消费提示,引导广大消费者在节日期间安全、科学、理性消费。
春节前夕,家政服务也成为这一时期的消费热点。消费者要尽量选择资质齐全、经营口碑良好的正规家政公司消费。消费前要与家政公司就服务内容、服务价格、服务时间达成一致,还要对违约责任事前约定,并保留好证据以便维权。
除夕夜,许多家庭会选择在饭店或平台预订年夜饭餐位或预制菜。消费者在预订年夜饭时,要与商家就菜品价格、品类、餐量等具体事宜进行确认,同时要对就餐安排出现变化时的处理方式提前做好约定,如出现不能及时就餐等情况时,对退订或变更就餐日期等做好约定。消费者对订餐所交付的“定金”和“订金”也要做到心中有数。在就餐后,要及时索要并留存消费凭证。
春节期间,线上、线下商家会通过降价、打折、满减、赠送礼品等多种手段吸引消费。消费者购物前应列好购物清单,合理规划、适量购物,避免因贪图便宜盲目下单,造成冲动消费和不必要消费。尽量选择信誉度高、认可度高的商家购买商品。选购商品要注重实用性和崇尚简约,自觉抵制豪华包装以及过度包装。
春节期间,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务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认准产品包装上的“蓝帽子”标志及批准文号,并仔细阅读标签、说明书,了解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及功效成分。切勿轻信所谓“疗效”“速效”“包治百病”等夸大、虚假宣传,避免因盲目购买而损害自身权益或健康。
消费者在消费时要注意保留发票、微信截图等消费凭证、“三包”凭证、服务合同、消费记录、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消费者如与商家出现消费纠纷,可与商家先行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以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 源: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拟稿人:王丹丹
初 审:曾 妍
复 审:王致华
终 审:李敬堂
编 辑:高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