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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新闻2月27日讯(记者 代紫庭)2月26日晚间,粮油行业龙头金龙鱼(300999.SZ)交出2025年成绩单。在经历了连续四年的净利润下滑后,公司终于迎来业绩反转,但这份增长背后,仍有两起诉讼的阴云尚未散去。
成本下行驱动业绩反转,扣非净利增近两倍
业绩快报显示,2025年金龙鱼实现营业收入2451.26亿元,同比增长2.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53亿元,同比增长26.0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8.45亿元,同比增幅高达193.68%。
拉长时间线来看,这是公司净利润在2021年至2024年四连降后的首次年度增长。此前四年,金龙鱼净利润分别下滑31.15%、27.12%、5.43%和12.14%。若剔除诉讼计提的影响,公司2025年归母净利润可达38.86亿元,同比增幅将扩大至55.31%。
从单季度表现看,根据公司此前披露的三季报推算,2025年第四季度金龙鱼实现营收约608.56亿元,环比下滑约9.5%;归母净利润约4.04亿元,环比下降约69.5%。尽管四季度环比表现有所回落,但并没有影响到全年整体增长的格局。
金龙鱼方面表示,营业收入增长主要得益于厨房食品、饲料原料及油脂科技产品的销量提升。其中,厨房食品销量增长源于新工厂产能释放及销售渠道持续拓展,面粉和大米业务业绩明显改善,主要归因于原料价格同比下降以及良好的采购和营销策略。
饲料原料业务方面,利润同比增长主要系大豆压榨利润上涨。一方面国内下游养殖行业需求良好,支撑了豆粕价格走势;另一方面2024/2025年度南美大豆供应充足,前三季度采购成本同比有所降低,全年压榨利润仍好于去年。
子公司合同诈骗案计提2.61亿,公司坚称“被冤枉”已上诉
尽管业绩重回增长轨道,但诉讼阴云仍未消散。
业绩快报披露,因下属子公司益海(广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下称“广州益海”)涉及的一审合同诈骗罪判决,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预计负债,导致2025年净利润减少约2.61亿元。
据蓝鲸新闻此前报道,2025年11月19日,广州益海收到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书》,被认定构成合同诈骗罪从犯,判处罚金100万元,并需与云南惠嘉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云南惠嘉”)共同退赔被害单位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徽华文”)经济损失18.81亿元。
该案可追溯至2008年至2014年期间的三方仓储中转合作。彼时,广州益海作为中转仓储方,与安徽华文、云南惠嘉签订协议,负责储存由安徽华文代理云南惠嘉进口的棕榈油。检察机关指控,云南惠嘉实际控制人通过向安徽华文高管行贿,将原约定的“先款后货”模式变更为“先货后款”,随后严重超额度提取货权,并通过伪造对账函等方式掩盖货物已被销售的事实。
广州益海一审被判构成合同诈骗罪帮助犯后,当庭提出上诉。金龙鱼方面多次公开“喊冤”,称公司是“被蒙骗一方”。在2025年11月21日举行的投资者说明会上,公司管理层集体亮相,强调本案本质是安徽华文与云南惠嘉内外勾结、共同造假,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后,企图将损失非法转嫁给广州益海。
对于案件进展,2月27日金龙鱼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向蓝鲸新闻记者表示,广州益海不服一审判决已经提起上诉,目前本案在二审审理中,一审判决并未生效,法院尚未确定二审开庭时间。
“广州益海认为一审判决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上均根本错误,本案是安徽华文与云南惠嘉内外勾结、共同造假,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并掩盖近十年后,企图将巨额损失非法转嫁给广州益海。”该工作人员表示,广州益海就本案先后委托了十位权威刑法学专家进行法律论证,专家一致认为广州益海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帮助犯。
除广州益海案件外,另一子公司东莞市富之源饲料蛋白开发有限公司因税务争议计提预计负债4.72亿元,进一步侵蚀了当期利润。该公司因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被税务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一审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后,东莞富之源已提起上诉。
截至2025年末,金龙鱼总资产达2287.20亿元,较期初增长1.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64.32亿元,增长2.88%,整体资产状况保持稳健。截至2月27日收盘,金龙鱼股价报29.41元,涨0.20%,总市值约1594.4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