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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黑灰产怎么治?专访中国互金协会业务一部主任杨彬 金融黑灰产相关法律法规 金融黑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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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金融行业在科学技术的加持下飞速发展,而黑灰产相关产业链也逐渐呈现职业化、多样化特征。"代理维权""反催收""征信修复"等乱象层出不穷,俨然成为金融行业发展中的毒瘤。不法代理中介隐藏在社交平台,透过互联网渠道瞄准金融消费者,通过扰乱金融市场从中获利,也令金融机构格外头疼。

在此背景下,打击治理金融黑灰产成为了金融监管部门、自律组织以及从业机构的重点内容。4月23日,针对当前金融黑灰产乱象高发原因、治理难点以及治理成效等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对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业务一部主任杨彬进行了专访。


危害巨大

黑灰产呈现产业化趋势

"逾期负债不用愁,找对方法就能让负债者安心‘上岸’""协商个性化停息分期还款,最高可分5年60个月""2000元一条修复征信逾期记录,45天内处理完毕"……在各类社交平台、短视频平台、电商平台等互联网渠道上,你有没有看到过这样的"小广告"?

从过往实际案例来看,从事逾期协商、债务违约规划以及征信修复等相关黑灰产从业中介,大多会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大量营销广告,面向贷款逾期用户广撒网。在获得用户提供的借款相关的隐私信息后,再以用户的名义对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出不合理诉求,期间所用话术往往还会包含各类谎言。

看似一心为逾期的借款人考虑,但实际上却是另一个深渊。在这类模式中,用户通常需要先向中介方支付部分服务费,或是按照债务协商金额的比例收取佣金,无形中便推高了借款用户的负债成本。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黑灰产机构以代理维权进行恶意投诉,也为机构带来了不良影响。杨彬表示,近年来,含有"专业反催收""征信洗白"等字样的网络不良金融相关信息经由网络平台快速蔓延、传播。通过调研和行业机构反馈,这类信息背后隐藏着相当数量的金融黑灰产活动。

"这类黑灰产活动危害巨大,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骗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和钱财,极大扰乱了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营,冲击着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信用体系,已经呈现出组织化、产业化的趋势。"杨彬补充道。

谈及金融领域网络不良信息高发的主要原因,杨彬分析称,非法组织或个人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这类不良信息,信息具备传播迅速、变形快、处置难的明显特征。同时,这类行为类似于网络诈骗,个别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不高、缺乏必要的风险防范意识,导致上当受骗,这也吸引了更多不法分子参与其中。

对此,杨彬进一步强调,要尽快制定网络不良金融有关信息的判断标准,为网络平台和行业机构识别、应对网络不良金融相关信息提供参考,保护金融消费者和从业机构的合法权益,维护行业的正常秩序。网络平台履行好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把好金融相关信息网络发布关口。同时,应持续做好内容监测和动态管理。建立网络平台和金融机构关于网络不良金融相关信息快速处理机制,发现不良信息时立即处置,有效遏制网络不良金融相关信息快速蔓延的态势。

千变万化

高度警惕黑灰产"变身"

"变形快",也是当前金融市场公认的黑灰产显著特征之一。隐匿在虚拟网络的那一端,这类组织或个人瞄准金融贷款的各个环节,以贷款中介、反催收、逃废债、仿冒网站或App等多种形式牟取暴利。

2024年3月,北京商报记者调查报道了市场上部分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在获取借款用户信息后行"催收"之实,或是在获得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资质后对外出租催收线路,或是顶着调解名义为自家催收公司打掩护,期间甚至还出现了暴力催收等情况。

而除了部分催收机构化名为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开展催收业务外,杨彬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还提到:"近期,协会收到多家会员机构反映某金融调解中心在未取得客户授权甚至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联系金融机构,为客户代理维权并要求减免债务,我们已将相关情况报告金融管理部门。"

黑灰产千变万化,对于金融纠纷调解"外衣"下的黑灰产,杨彬直言,要高度警惕金融纠纷调解组织摇身一变成为催收机构或反催收机构,打着调解纠纷的幌子从事催收业务。金融纠纷调解组织作为独立第三方,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就金融机构和消费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有效化解矛盾。

杨彬建议,尽快制定对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监管规定,对其设立条件、调解员资质、可调解案件范围、调解规则、风险责任等事项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引导调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要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落实监管的相关要求,制定金融纠纷调解行为的相关标准、规范等,逐步建立对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的评估评价机制,不断规范调解行为。

一直以来,为了应对黑灰产业链的复杂情况,协会积极响应行业需求和广大行业机构诉求,经广泛调研、慎重研究后,组织开展了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协同工作。杨彬举例称:协会积极开展与各类相关从业机构的沟通交流,发挥行业力量探讨应对异常维权等黑灰产的难点与对策,并推动实现行业协同信息共享,引导广大从业机构共同维护行业秩序。

4月17日,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应对异常维权指南》《金融领域维权信息网络发布指引》《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指引》等自律规范性文件,也将为金融行业规范发展、金融黑灰产治理提供借鉴思路。

主动远离

强化消费者风险教育

而在金融相关的产业链中,除了从业机构和黑灰产从业者等主体外,金融消费者也是其中重要一环。这一过程中,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迫切性显得格外突出。

从北京商报记者向十余家金融从业机构的调研结果来看,相较于从企业端治理黑灰产,从消费者所在的需求端遏制黑灰产发展成效更为明显。黑灰产从业者大多是从消费者处获取收益,金融消费者若能正确识别黑灰产,将从根源上对其进行打击。

针对上述情况,各金融从业机构接连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旨在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协会同样启动了互联网金融领域"远离黑灰产"主题宣教活动,面向行业机构征集金融消费者权益教育和保护案例,向广大金融消费者揭示黑灰产的主要特征、潜在风险,持续加强风险教育,警示消费者远离各类黑灰产。目前,已发布20多期案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围绕金融消费者如何加强黑灰产风险防范、保护个人正当权益这一话题,杨彬认为,首先要理性购买金融产品。金融消费者要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理念,在购买金融产品或服务时,应当通过正规渠道了解贷款利率、融资成本、还款期、逾期罚息、抵押、担保、保险责任、现金价值、征信异议申请等金融相关概念,详细阅读合同文本、协议条款、产品说明书等资料,确保自己完全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内容并能够承担相应的风险时再购买。

"一旦遇到不满意的金融产品或服务,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金融服务协议的约定通过正规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杨彬补充道。杨彬指出,金融消费者可直接向金融机构提出合理诉求、协商解决;对金融机构的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或认为金融机构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可依法依规向金融监管部门进行反映或通过正规司法途径解决。

在杨彬看来,金融消费者应当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基础知识的学习,提升对黑灰产的辨别能力和防范能力,增强相关风险防范意识,警惕并自觉远离违法违规代理维权陷阱,任何时候都要妥善保护好个人信息。金融消费者正在参与违法违规代理维权或曾受到违法违规代理维权伤害的,应立即终止与代理维权方的合作,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杨彬强调,金融消费者切勿加入由代理维权方组织的违法违规活动,例如:提供虚假信息、捏造歪曲事实、伪造或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据、为非法活动提供场地或资金支持等,避免触碰法律底线。

北京商报记者廖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