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0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14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419.2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721.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于2021年6月11日已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6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相关银行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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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节能保温板材”和“围护系统结构及新材料研发中心”已结项,相关节余募集资金已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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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1、撤销银行结算账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