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日前,《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正式对外发布。《方案》由七个行动加一个支持政策组成,构成一个“组合拳”拉动消费。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行动中排在首位的就是保障休息休假权益。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介绍,大家反映突出的“加班文化盛行”等痛点问题,《方案》专门就保障休息休假权益提出了相关举措,通过强化执行监督来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明确不得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同时鼓励弹性错峰休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置中小学春秋假等。
2020年,深圳出台全国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将带薪休假制度纳入法制化轨道。专家表示,深圳的企业劳动关系和谐标准中,企业带薪年休假是一个评判的标准,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年休假,政府的劳动部门依照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针对“改善消费环境”,此次《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方案还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而事实上,不少地方已经开始探索了。3月18日,湖北省利川市教育局发布通知,该市中小学将放春假2天,与清明假期相加可连休5天。记者了解到,将春假与清明假期安排在一起,主要是便于家长合理安排时间陪伴孩子。
除中小学外,目前,全国已有多所高校施行春假或秋假。北京信息科技大学近日宣布,4月7日至13日放春假。中国人民大学明确今年春假时间为4月底。此外,杭州市多个城区也发布了今年春假时间安排,其中钱塘区的春假连上“五一”假期,最多能放9天。专家表示,在工作节奏快,生活压力大的背景下,赚了钱没时间花,这既是消费者的痛点,也是经营者的痛点。专项行动提出,依法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在不影响工作的同时,既能缓解工作压力,还能释放消费的潜能。
来源: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