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5-079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1日以电邮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8月4日下午16: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五人,实到董事五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郭彦君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郭彦君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为提高公司董事会的治理效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1、战略与ESG委员会:
召集人:郭彦君
委员:李友松、辛毅、刘小冰(独立董事)、叶建梅(独立董事)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叶建梅(独立董事)
委员:李友松、刘小冰(独立董事)
3、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叶建梅(独立董事)
委员:李友松、刘小冰(独立董事)
4、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刘小冰(独立董事)
委员:郭彦君、叶建梅(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郭彦君女士为公司总经理、郎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辛毅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田建中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四)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解峰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五)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史乙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5-078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水西门大街509号26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郭彦君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5人,代表股份225,435,6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44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20,71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6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3人,代表股份4,723,9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8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4人,代表股份4,735,6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3人,代表股份4,723,9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8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列席)了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方式为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郭彦君女士:同意股份数220,972,850股,得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8.0204%;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友松先生:同意股份数220,976,385股,得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8.0220%;
(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辛毅女士:同意股份数221,000,201股,得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8.03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郭彦君女士:同意股份数272,850股,得票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5.7617%;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友松先生:同意股份数276,385股,得票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5.8363%;
(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辛毅女士:同意股份数300,201股,得票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6.3392%。
表决结果:郭彦君女士、李友松先生、辛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小冰先生:同意股份数220,977,940股,得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8.0226%;
(2)独立董事候选人叶建梅女士:同意股份数221,014,497股,得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8.03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小冰先生:同意股份数277,940股,得票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5.8692%;
(2)独立董事候选人叶建梅女士:同意股份数314,497股,得票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6.6411%。
表决结果:刘小冰先生、叶建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静、潘远彬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5-080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两名,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组成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简历详见附件),其中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两名,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郭彦君、李友松、辛毅
独立董事:刘小冰、叶建梅
公司董事会成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独立董事连续任职超过六年的情形。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1、战略与ESG委员会:
召集人:郭彦君
委员:李友松、辛毅、刘小冰(独立董事)、叶建梅(独立董事)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叶建梅(独立董事)
委员:李友松、刘小冰(独立董事)
3、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叶建梅(独立董事)
委员:李友松、刘小冰(独立董事)
4、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刘小冰(独立董事)
委员:郭彦君、叶建梅(独立董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均由公司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郭彦君女士为公司总经理、郎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辛毅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田建中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解峰先生为内审负责人,史乙轲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辛毅女士、史乙轲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水西门大街509号金浦东悦时代广场A栋
联系电话:025-83799778
电子邮箱:gpro000545@163.com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四日
附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郭彦君女士:1992年出生,美国纽约大学风险管理专业理科硕士。现任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任安徽金浦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2024年11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截至公告日,郭彦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郭彦君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郭金东先生之女,现任公司控股股东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除上述情形外,郭彦君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从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从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郭彦君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友松先生:1964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务总裁。兼任南京金浦英萨合成橡胶有限公司董事。历任中石化扬子石化公司芳烃厂副厂长;中石化石家庄炼油厂副总经理;中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副总工程师;中石化杭州炼油厂党委书记、总经理;福建腾龙芳烃有限公司总厂长。2024年9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截至公告日,李友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公司控股股东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务总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从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从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从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李友松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辛毅女士:1984年出生,硕士学历。历任江苏华夏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高级融资经理、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创新融资总监、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2023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23年7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截至公告日,辛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从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从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从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辛毅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小冰先生:1962年8月出生,法学教授,法学博士;曾任南京工业大学法政学院教授、院长。兼任江苏法治建设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江苏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会会长、江苏省法学会气候法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专家库专家、南京宝泰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2016年7月至2022年7月曾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刘小冰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截至公告日,刘小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从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从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从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刘小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叶建梅女士:1963年出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会计、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南京东方商城有限责任公司(新百子公司)财务总监、南京大洋百货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兼资金管理部总经理;南京苏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7月至2022年7月曾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叶建梅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截至公告日,叶建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从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从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从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叶建梅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郎辉先生: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兼任徐州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安徽金浦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徐州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6年6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截至公告日,郎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从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从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从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郎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田建中先生: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现兼任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历任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财务部副部长、财务副总监。2024年12月起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截至公告日,田建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从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从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从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田建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解峰先生: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大江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金浦投资控股集团财务管理部高级经理。2023年9月起任本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截至公告日,解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从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解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史乙轲女士: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南京金浦供应链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2020年11月起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截至公告日,史乙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从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史乙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