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的消息显示,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农商银行)已于10月31日获批筹建。全文如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筹建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关于筹建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新农商筹〔2025〕2号)及相关说明解释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筹建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你筹建工作小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
三、筹建期间接受新疆金融监管局的监督指导。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新疆金融监管局提出开业申请,由新疆金融监管局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开业审批事项。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5年10月31日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本期编辑:孙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