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填报申请
1. 登陆河南政务平台→法人办事→对外直接投资备案→在线办理→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注册、登录→增加应用→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资格类→境外投资管理;
2. 在系统中录入境内主体信息;
3. 按系统提示录入境外企业信息;
4. 保存、提交、打印《境内主体信息》、《境外企业申请表》或《境外机构申请表》。
(二)递交书面申请
1. 境内投资主体(简称企业)在办理对外投资设立境外企业备案(核准)手续时,除按现行规定需提交加盖公章纸质版的《境外投资备案表》或《境外投资申请表》、《境内主体信息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相关章程(或合同、协议);
(2)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3)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4)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需登录商务部“境外投资管理系统”下载);
(5)属于并购类对外投资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尽职调查报告、《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2. 企业办理设立境外机构备案(核准)手续时,除需提交加盖公章纸质版的《境外机构备案表》或《境外机构申请表》、《境内主体信息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设立境外机构的内部决议;
(2)设立境外机构的真实性承诺书(需登录商务部“境外投资管理系统”下载)。
3. 企业办理对外投资或境外机构变更手续时,原则上只需提交加盖公章纸质版的《境外投资(机构)备案表》或《境外投资(机构)申请表》、《境内主体信息表》、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别说明
1. 上述材料应以纸质版形式提供;
2. 企业在提交上述材料时,需加盖公章并保证材料的真实、完整、符合法定要求;
3. 省商务厅在办理对外投资备案(核准)业务时,只受理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商务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正式行文的请示(申请)。省辖市、省直管县商务主管部门在请示(申请)中需提出明确的意见,企业按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均作为附件一并报送;
4. 省商务厅经初审,认为企业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后,确认受理相关企业备案(核准)申请,正式进入该企业对外投资备案(核准)程序。
撰稿:张凯 复审:程会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