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起,增值税法正式施行,配套征管细则重磅落地。其中,自然人按次纳税的增值税起征点标准,由原来的每次(日)500元,直接提升至1000元!
1 政策核心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起征点标准调整如下:
按期纳税:月销售额10万元(季度30万元)以下免征。
按次纳税:每次(日)销售额1000元以下免征。
划重点:对于自然人而言,通常实行按次纳税。以前单次收入超过500元就要交税,现在门槛提高到了1000元。对于从事临时性、一次性应税交易的自然人(如兼职设计师、临时顾问、提供零星服务的个人),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减负红包。
2 怎么算?怎么交?
1. 计算公式
(1)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 1000元,免征增值税。
(2)达到起征点:销售额 > 1000元,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适用征收率(通常为3%或1%)。
2.申报方式
自然人按次纳税主要有三种便捷途径:
代开发票即申报:去税务局代开发票时,当场申报缴纳。
扣缴义务人代缴:由支付方(如公司)在付款时代扣代缴。
自行申报:年度内未缴税的,可于次年6月30日前自行办理。
3 特别注意
虽然起征点提高了,但政策也堵上了“拆分收入”的漏洞。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自然人发生以下6种特定情形时,不再适用按次纳税1000元的起征点标准,而是参照按期纳税,直接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的起征点标准:
(1)出租不动产(如出租房屋、商铺)。
(2)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
(3)互联网平台内从业人员(如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主播等)由平台代办申报的。
(4)保险代理人、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行业代理人由企业代办申报的。
(5)取得新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4 建议
(1)合规享受红利:对于真正的零星、临时性交易,大胆享受1000元起征点的优惠,这是国家给你的合法福利。
(2)警惕“拆分”风险:如果你是长期从事上述6类特定业务的(如长期租房、长期跑网约车),千万不要试图通过“化整为零”的方式避税,系统会自动识别并合并计算,届时可能面临补税和罚款。
(3)关注发票需求:虽然1000元以下免税,但如果付款方(如下游企业)要求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你可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发票。放弃免税后,该笔交易需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但这不会影响你其他交易继续享受免税。
增值税法的落地,标志着我国税收法治化进入新阶段。按次纳税起征点的提高,是优化营商环境、减轻自然人税负的重要举措。希望各位纳税人能准确理解政策,合规经营,让税收优惠真正转化为发展的动力!
本文仅供参考,具体政策执行以当地税务机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