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个问题啊,如果一家中国企业产品合格、价格有优势,也顺利拿到了欧洲订单,却因为上游供应链无法说清用工情况,最终被调查、撤货甚至挡在欧盟市场之外,它究竟输在产品,还是输在对新规则的理解?
中欧围绕中国电动汽车价格承诺持续磋商,欧盟一边保留谈判空间,一边坚持贸易措施必须产生其认可的效果。
另一边,禁止强迫劳动产品的新规已经落地,两件事共同指向一个现实:欧洲市场的门没有关,但进门的条件正在改变,中企准备好了吗?
欧盟对10月谈判划红线!
2026年8月27日,冯德莱恩跑到巴黎,在法国企业家年会上把话挑明了,她说中欧贸易得在10月前谈出个眉目,谈不拢,欧盟就把手里的贸易牌全打出去。
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欧盟委员会执行副主席东布罗夫斯基斯与中国商务部部长王文涛视频通话的情况。
当时,中欧双方仍在讨论能否通过价格承诺,为中国纯电动汽车反补贴争端寻找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替代方案。
欧方同时提出,与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进行磋商,并不妨碍欧盟委员会同参加调查的中国出口商单独讨论价格承诺。
到了2024年10月29日,欧盟委员会完成反补贴调查,并对从中国进口的纯电动汽车作出征收最终反补贴税的决定,措施从2024年10月30日起适用。
我认为,这条红线的含义非常清楚:欧盟可以接受协商,也愿意研究关税之外的替代安排,但任何方案都必须达到欧盟认定的纠正效果。
谈判可以改变措施的形式,却不能让欧方放弃已经设定的政策目标。
我觉得,这给中企上的第一课,不是如何在谈判桌上表达诚意,而是如何拿出可以被对方规则体系接受的方案。
企业报价多少、怎样设定最低进口价格、是否能够抵消欧方认定的补贴影响,都需要落实为可以检查和执行的安排,仅仅表示愿意合作,显然不足以换来措施取消。
我认为,欧盟正在更主动地运用单一市场的规模优势,它拥有庞大的消费市场,自然有能力把自己的监管要求转化为外国企业进入市场的条件。
中企不能再把欧洲规则理解成货物到港时才需要处理的手续,因为许多要求已经向企业经营、生产组织和供应链内部延伸。
史上最严供应链新规落地
史上最严供应链新规落地,是我对欧盟《禁止强迫劳动产品条例》约束方式的判断。
这里的严格,不是说欧盟发现任何普通劳动争议都会立即封杀整批货物,而是说监管对象不再局限于产品本身,可能沿着生产链一直追查原料、零部件、加工和用工环节。
这项条例于2024年11月19日获得欧盟理事会正式通过,2024年12月12日刊登于欧盟官方公报,2024年12月13日生效,并将从2027年12月14日起正式适用。
按照欧盟委员会公布的信息,全球约有2760万人处于强迫劳动状态。
欧盟制定该条例的目标,是禁止全部或部分使用强迫劳动生产的商品在欧盟市场销售,也禁止此类商品从欧盟出口。
条例不限定某一种商品,也不以企业规模或产品来源地作为适用前提,欧盟境内生产的商品、从其他国家进口的商品,以及准备从欧盟出口的商品,都在规则覆盖范围内。
因此,它并非一套专门面向中国企业或东南亚工厂的限制措施,我觉得,史上最严供应链新规落地,最值得关注的是产品责任正在向生产过程延伸。
过去企业通常重点证明产品安全、质量合格、标签正确,现在还可能需要说明原材料从哪里来、工人由谁招聘、工资如何支付、加班是否自愿、劳动者能否自由离职,以及发现风险后采取了什么措施。
超长工时、微薄薪资、工伤保障不足,并不自动等同于法律意义上的强迫劳动,但这些现象可能成为风险判断的重要线索。
如果劳动者因为威胁、债务束缚、证件被扣押、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强制手段,无法自由拒绝或离开工作,问题的性质就会发生变化。
欧盟委员会和成员国主管机关会先根据风险资料进行初步评估,在存在实质性疑虑时启动调查,并要求相关企业提供信息。
经过调查确认产品涉及强迫劳动后,有关商品可能被禁止投放欧盟市场、从市场撤回,或者在边境被拦截,企业消除供应链中的强迫劳动后,产品仍有重新进入市场的可能。
我认为,这种程序比简单罚款更能改变企业行为,罚款有时可以被列入经营成本,市场禁入却可能直接影响订单、库存、现金流和客户关系。
一批货物受阻,背后牵动的可能是生产计划、仓储费用、交付违约和品牌信誉,对于利润本来就不高的出口企业来说,这种风险很难靠降价消化。
中企真该头疼了
中企真该头疼了,并不是因为中国企业天然存在问题,而是因为不少企业的供应链透明度,还没有跟上欧洲规则变化的速度。
一家出口企业可能对自己的直属工厂很熟悉,却未必掌握二级、三级供应商的真实情况,签订采购合同的公司没有违规,不代表原料开采、零件加工、外包车间和劳务中介都没有风险。
企业也许要求供应商签署了合规承诺,但一份承诺书无法替代工资表、考勤记录、劳动合同、招聘资料、付款凭证和现场核查。
我觉得,中企真该头疼了,还因为风险会沿着订单关系传递,欧洲品牌商为了避免自身商品被调查,会要求一级供应商提供更多材料;一级供应商又会把要求传给下游工厂。
过去只有大型跨国公司关心的供应链尽职调查,可能逐渐成为普通出口企业争取订单的基础条件。
东南亚部分工厂会更早感受到这种压力,当地劳动力相对充足,制造成本具有优势,承接了大量纺织、鞋服、电子装配及其他劳动密集型订单。
部分工厂为了满足低报价和短交期,可能延长工人的工作时间,却没有同步提高报酬;发生工伤以后,医疗、赔偿和后续生活保障也可能不足。
工人在这种模式中被视为可以随时替换的生产要素,很难获得与劳动强度相匹配的保障。
不过,我认为,把责任全部推给东南亚工厂并不公平,工厂压缩用工成本,有自身管理问题,也可能受到品牌商压价、临时加单和缩短交期的影响。
如果采购商拿走大部分利润,却把劳动风险留给最末端的生产者,那么更换一家工厂只能转移问题,不能消除问题。
中国企业在东南亚设厂或者从当地采购时,同样不能只看土地、工资和税收成本。
当地工厂能否提供稳定的用工记录,劳务中介是否合规,工伤保障能否落实,订单价格是否足以支持合理排班,这些因素都会影响产品进入欧洲市场的稳定性。
我觉得,中企需要建立的不是一套临时应付检查的文件,而是一条能够被验证的证据链。
供应商名单、原料来源、工资支付、工作时间、招聘方式、员工申诉、工伤处理和整改结果,应当能够彼此对应。
一旦欧方询问,企业必须在有限时间内说明产品如何生产,而不是再回头寻找几年前的记录。
真正变化的是全球供应链的定价方式
我认为,欧盟对10月谈判划红线,表明欧洲不会因为存在经贸合作需求,就放弃已经启动的贸易救济程序。
史上最严供应链新规落地,则表明低价商品背后的生产方式也将受到审视;中企真该头疼了,是因为企业需要同时回答价格竞争力从哪里来、供应链是否清楚、劳动风险能否控制这几道问题。
这套变化也会影响全球供应链的定价,很多商品之所以便宜,并不是生产代价真的很低,而是部分成本没有体现在价格中。
工人承担了超长劳动造成的健康损耗,家庭承担了工伤后的生活压力,社会承担了保障不足带来的后果,成本没有消失,只是被转移给了议价能力更弱的人。
我个人认为,便宜当然重要,但不能长期依靠压缩人的基本权利获得,欧盟通过采购和市场准入施加压力,能够迫使品牌商、供应商和工厂重新计算劳动违规的代价。
改善工作时间、提高保障水平,也不再只是企业愿不愿意做的公益选择,而会影响它能否继续进入主流市场。
与此同时,市场禁令也不是万能办法,如果品牌商发现风险后马上撤单,工厂关闭,最先失去收入的可能还是工人。
真正有效的治理还需要整改机会、工资补偿、工伤救济、劳动合同修复和安全的申诉渠道。
衡量新规是否成功,不能只看欧盟拦下了多少商品,还要看有多少劳动者真正摆脱了被强迫工作的状态。
我觉得,中国企业最现实的选择不是抱怨规则变多,而是尽快把合规能力转化为竞争力。
能够稳定追溯原料、管理供应商、保存用工记录并及时处理风险的企业,短期会增加投入,长期却更容易获得欧洲客户信任。
只靠低价争订单的企业,成本优势可能越来越脆弱;能够证明产品质量和生产过程都可靠的企业,反而有机会拉开差距。
头疼的重点不是欧洲市场是否还允许中国商品进入,而是过去那套只管成品、不问上游,只看报价、不看生产过程的经营方式正在失效。
面对2027年12月14日正式适用的新规则,中国企业是现在开始补齐供应链管理,还是等货物真正被调查时再付出更高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