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3月17日消息,近日,A股上市公司宝新能源(000690.SZ)实控人叶华能被证监会立案的消息,引发市场关注。同时被立案的,还有宝新能源前董事长宁远喜。他曾是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在宝新能源稳坐董事长位置21年。
叶华能和宁远喜被立案的同时,广东证监局也对宝新能源下发了一则警示函。其指出,2021年2月,宝新能源将约2550万元资金转给其控股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使用,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披义务。
当时,宝新能源的董事长为宁远喜。就在上述资金转让发生的两个月后,宁远喜辞去宝新能源董事长一职。2022年2月,宁远喜被公安机关抓获。
3月17日,宁远喜的家属告诉红星资本局,叶华能被立案与宁远喜的举报有关。
资料配图 图据视觉中国
宝新能源实控人被证监会立案
3月15日,宝新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华能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叶华能立案。
图片来自上市公司公告
公告中并未披露信披违规的具体信息。宝新能源称,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叶华能出生于1953年,是宝丽华集团实控人。宝丽华集团则是宝新能源的最大股东,持有后者17.73%的股份。叶华能本人十分低调,鲜少出现在公开报道中,但他的名字连续6年出现在胡润百富榜上。2024年,叶华能以50亿元人民币的财富位列胡润百富榜第1019位。
图片来自2024年胡润百富榜
同时被立案的,还有宝新能源前董事长宁远喜。证监会也对宁远喜下发了《立案告知书》。
宁远喜曾是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梅州客商银行董事长,在宝新能源稳坐董事长位置21年,也被视为叶华能的“左膀右臂”。
2021年4月,宁远喜突然辞去宝新能源董事长一职。消失2年后,宁远喜的名字再次出现在大众眼前,却是在一则判决书上。红星资本局此前报道,宁远喜因犯职务侵占罪,2023年5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2024年8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宁远喜案作出二审刑事裁定,认定原一审判决对该案的认定部分事实不清,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重审。
上述两人被立案的同时,广东证监局也对宝新能源下发了一则警示函。其指出,2021年2月,宝新能源将约2550万元资金转给其控股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使用,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披义务。
宝新能源说明称,发现问题后,公司控股股东宝丽华集团第一时间代相关方归还了全部资金,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公告称,截至2024年2月,宝丽华集团已向公司归还上述款项。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上述资金转让发生时,宁远喜还是宝新能源董事长。
前董事长实名举报公司实控人
3月17日,宁远喜的家属告诉红星资本局,叶华能被立案与宁远喜的举报有关。
红星资本局从宁远喜的家属处了解到,宁远喜目前处于羁押状态,一审判决结束后,2023年6月,他通过辩护律师向广东证监局实名举报叶华能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宁远喜在举报材料中提到,宝新能源存在股份代持、未依法披露实控人(叶华能)持有中国香港居民身份、员工持股计划资金部分流向叶华能等问题。
红星资本局曾报道,宁远喜曾与叶华能有过一桩股份代持纠纷。宁远喜妻子石晓文讲述,2012-2017年,宝新能源发起设立梅州客商银行,因叶华能拥有香港居民身份而不符合民营银行审批条件,叶华能决定将宝新能源部分股份名义上转让给宁远喜代持。股份转让给宁远喜后,随即被质押给招商证券,获得5亿元质押金,该笔资金全部转回给了叶华能。
红星资本局还注意到,2024年2月,深交所对宝新能源下发监管函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身份披露情况与实际不符,叶华能于1991年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但宝新能源在2012-2015年的年报中披露叶华能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两个月后,宝新能源发布公告对叶华能的身份信息进行更正并道歉。同时,也对股东宁远喜代股东宝丽华集团持有宝新能源股份一事进行披露更正,并表示二位股东之间存在股权代持关系。
可以看出,宁远喜举报材料中的前两项都有了回应,但对于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是否有部分流向叶华能?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和监管方面都未有处理和回应。
3月17日,红星资本局就上述事项向叶华能本人和宝新能源方面求证,截至发稿,暂未获得回复。
红星新闻记者 强亚铣
编辑 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