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吴文婷 近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对江苏日御光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御光伏”)港股IPO出具补充材料要求。
证监会要求日御光伏,补充说明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该等入股价格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另外,日御光伏还需补充说明已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合规性,包括具体人员构成及任职情况,参与人员与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价格公允性、协议约定情况、履行决策程序情况、规范运行情况,并就其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等。
日御光伏是中国江苏省无锡市的一家导电银浆料与金属化浆料方案供应商,专注导电光伏银浆制造和供应。
根据灼识谘询报告,其按2022年至2024年的收益增长计算在2024年全球五大光伏银浆制造商中排名第一;及于2024年在全球光伏银浆业按收益及销量计排名第四。
据招股书,2022财年-2024财年,日御光伏实现收益分别为3.93亿元、15.94亿元、22.85亿元;年内溢利分别为87.7万元、5965.9万元、922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