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全球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日益巩固。为进一步提升香港在资产管理及私募股权投资领域的竞争力,香港特区政府不断优化相关税务政策。
去年香港政府针对统一基金豁免制度(Unified Funds Exemption Regime, “UFE”)及附带权益(Carry Interest)税务宽减提出了改革提案,并发布了咨询文件,旨在优化现行的税收优惠制度并为基金业界提供更清晰的税务指引,降低税务不确定性,吸引更多境内外基金管理人及投资者落户香港。本文将详细解读此次提案的主要内容及行业影响,帮助业界更好地理解和应对政策变化。
(一)优化基金豁免制度
该改革方案对UFE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优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二)优化附带权益税务宽减
就附带权益优化方案, 香港政府提出了以下拟议的更改: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提出的有关UFE制度的改革,旨在通过战略性举措,推动香港资产管理行业的优化,并提升其作为全球资产管理中心的地位。通过扩大税务豁免范围,涵盖更多基金策略,完善附带权益税务宽减,以及使合规要求与国际税务标准接轨,香港正进一步巩固其作为另类基金管理人首选司法管辖区的吸引力。
此次对UFE制度及附带权益税务宽减的改革,恰逢关键时刻。近年来,新加坡已逐渐成为众多私募股权及另类基金管理投资的首选地。其主要原因之一是新加坡具有竞争力的基金及附带权益免税制度,为资产管理人提供了基金税务地位的确定性。然而, 我们预计当相关草案通过后, 香港的制度比起新加坡现行的制度将更具优势,例如:香港的UFE制度没有对基金资产管理规模设下限,及新加坡没有类似的附带权益免税制度。
因此,香港政府必须充分把握此次机会,改革UFE制度及附带权益税务宽减,使其更具前瞻性和有利基金的营运。改革后的税务优惠需为所有在港运营的另类基金管理人提供税务确定性。这不仅有助于推动香港成为资产管理中心,也能鼓励基金采用香港注册的基金及投资平台。
预计相关立法草案将在2026年第一季公布。政府尚未公布具体的立法通过期限,但我们预计相关改革措施将追溯适用于2025年4月1日以后。
欢迎将问题或需求发送至以下邮箱,后续将有专人与您联系。taxenquiry@kpmg.com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并非针对任何个人或团体的个别或特定情况而提供。虽然我们已致力提供准确和及时的资料,但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阁下收取时或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文所有提供的内容均不应被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或法律建议。
©2025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均是与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毕马威国际及其关联实体不提供任何客户服务。各成员所均为各自独立的法律主体,其对自身描述亦是如此。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香港合伙制事务所。版权所有,不得转载。毕马威的名称和标识均属于毕马威国际的商标或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