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刘治颖 11月7日,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恒泰)披露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拟北交所上市,保荐机构为浙商证券,保荐代表人为蒋根宏、潘洵,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招股书显示,新恒泰专注于功能性高分子发泡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化学交联聚乙烯发泡材料(PEFoam)、电子辐照交联聚乙烯发泡材料(IXPE)、聚丙烯微孔发泡材料(MPP),也包括聚氨酯微孔发泡材料、非发泡PVC耐磨层等。
IPO前,陈春平、金玮夫妇及其儿子陈俊桦合计控制公司75.04%的表决权,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中:陈春平直接持有公司36.41%的股份,通过嘉兴熙宏间接控制公司1.22%的股份;金玮直接持有公司30.24%的股份,通过嘉兴力权间接控制公司2.43%的股份;陈俊桦直接持有公司4.74%的股份。
本轮问询中,北交所要求说明黄旭升委托实控人代为投资理财的背景及原因,是否有客观证据佐证。说明金玮对外投资非标理财产品的底层资产及最终资金投向情况。说明王勤峰、王镇与孙建东存在较多资金往来的背景及原因,是否已形成闭环,是否有客观证据佐证。说明陈春平、金玮与公司股东林爱忠及其妻子邱玉芬存在资金往来的具体原因,林爱忠入股、增资新恒泰的资金具体来源,是否涉及股权代持。
据上轮问询回复显示,黄旭升,福建省南平市人,2000年2月至2012年1月在温州恒泰橡塑有限公司任职,担任技术总监、生产厂长,2012年1月至今在新恒泰担任生产部副总经理,目前持有嘉兴力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33%的合伙份额(2021年入股,实缴出资75万元)。2019年4月,黄旭升自筹资金100.00万元支付给陈春平,委托其代为投资理财,因整体市场行情等原因,期间收益总体约6.5万,收益较低,该笔款项陈春平已于2024年2月归还,已形成资金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