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产品业绩基准展示方式正迎来新变化。7月5日,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包括中邮理财、民生理财、华夏理财、兴银理财在内的多家理财公司近期密集发布公告,将旗下部分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由单一固定数值、区间浮动的传统展示方式调整为指数加权模型,以中债-新综合全价指数为锚点,搭配活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加权测算,实现基准随市场行情自动联动,让参考收益更贴合底层资产真实走势。
多机构调整业绩基准展示方式
银行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换锚”进行时,7月5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近日,已有多家理财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对业绩比较基准展示方式进行调整。
7月7日起,中邮理财旗下“中邮理财邮银财富·鸿锦全球配置一年定开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将由2.15%(年化)调整为中债-新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85.00%+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活期存款利率×15.00%。据了解,这款理财产品为固定收益类产品,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贡献基础收益,并根据市场情况适度配置股票(含优先股)、证券投资基金、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或计划等权益类资产,进行收益增强,同时适当参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投资,杠杆率不超140%。
对调整原因,中邮理财称,“为保持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连贯性,避免因市场波动导致频繁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同时使业绩比较基准能更及时、客观地反映市场走势及产品实际投资运作情况”。
无独有偶,包括民生理财、华夏理财、兴银理财在内的多家理财公司也进行了类似的调整。民生理财在《关于调整民生理财贵竹固收增利季季盈90天持有期34号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公告》中提到,自7月7日起,将上述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由1.60%—2.30%(年化)调整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七天通知存款利率×70%+中债-新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30%。
华夏理财明确,基于当前市场环境,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及各类资产收益水平变化,结合产品运作情况、拟投资策略历史业绩、产品费用成本等因素,将于7月8日(含)起将“华夏理财固定收益增强型14天定开理财产品1号”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为:活期存款利率×10%+7天通知存款利率×65%+中债新综合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25%。兴银理财此前也将“兴银理财丰利悦动6个月定期开放第2号固收类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由2.08%—2.38%(年化)调整为中债-新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
增强投资者对产品性质和特点判断
自“资管新规”之后,银行就不再展示预期收益率这一指标,转而更换为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展示,主要分为单一固定数值、区间浮动数值、基准利率加减挂钩、多指数加权组合四种呈现形态。
业绩比较基准展示逻辑的核心是“去刚兑”、强透明,通过多元基准形态从展示层面打破投资者“数字即保底收益”的固有认知,贴合净值化、风险自担的资管转型要求。
一位银行理财经理解释道,此前行业普遍采用固定或区间作为理财产品收益参考标准,虽便于客户理解,但难以适配利率下行、债市持续波动的市场环境。伴随市场收益中枢回落,一旦产品实际收益长期低于区间下限,理财公司需手动下调收益基准并完成信息披露。换成指数挂钩动态测算公式后,市场行情涨,基准自动往上走;行情跌,基准自动往下调,既符合监管要求,也贴合真实市场,不会出现业绩比较基准写很高、实际收益很低,误导投资者的情况。
这一调整也符合监管要求,将于9月1日起施行的《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明确要求,资产管理产品披露业绩比较基准的,应当说明业绩比较基准的选择原因、测算依据或计算方法,重点反映业绩比较基准与投资策略、底层资产和相关金融市场表现的关系,并以醒目文字提醒投资者“业绩比较基准不是预期收益率,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不构成对产品收益的承诺”。此外,资产管理产品披露业绩比较基准的,产品管理人应当保持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连贯性,原则上不得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资深金融监管政策专家周毅钦指出,业绩比较基准实际上应该包含两个部分,由投资目标+解释说明组成,两者缺一不可。投资目标是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产品性质、投资策略、过往表现等因素,该产品希望达到的业绩目标。而解释说明则是配套对于上述业绩目标的设置的过程还原,例如,选择原因、测算依据和计算方法等。客户过往只看投资目标而忽视配套解释说明的比较多,需要资管机构和代销机构加强在业绩比较基准展示的销售引导,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增强投资者对产品性质和特点的判断。
北京商报记者 宋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