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9月19日,浙江证监局发文称,经查,国融证券义乌新科路证券营业部(原国融证券义乌工人北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义乌新科路证券营业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合规风险隐患时,未主动及时向合规负责人报告,违反了相关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义乌新科路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要求其应当深刻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整改工作,切实加强员工合规意识,有效提升合规管理水平。
同时,浙江证监局指出,国融证券对所辖分支机构合规管理不到位,违反了相关规定,决定对国融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要求其应当深刻吸取教训,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举措,加强对业务和人员管理,切实提高合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