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打造“科技—产业—金融”的良性循环,是我国成功突破“卡脖子”技术难点、加速新质生产力培育从而在全球竞争中赢得战略主动的关键所在。
■罗立 蔡之兵
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是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的三大重要任务,三者的重要性不仅体现于自身的高质量发展,更在于这三者之间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在此背景下,打造“科技—产业—金融”的良性循环,是我国成功突破“卡脖子”技术难点、加速新质生产力培育从而在全球竞争中赢得战略主动的关键所在。
当前,我国虽然在研发投入、产业体系和金融市场规模上具备显著优势,但从循环过程和动力机制看,“科技—产业—金融”这一大循环在“科技—产业”“产业—金融”“金融—科技”三个子循环系统上还面临较多堵点。
其次,从产业到金融的循环面临“信息不对称”与“能力不匹配”的双重困境。一方面,产融信息共享机制不畅。产业端的技术演进、供应链动态、企业非财务核心竞争力等关键信息,与金融端依赖的标准化、历史性财务数据之间存在巨大鸿沟,当前尤其缺乏权威、动态的产融信息共享平台,使得金融机构难以低成本、高效率地穿透理解企业的真实价值与核心需求。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对复杂产业的认知与服务能力存在短板。面对生物医药、集成电路、工业软件等知识高度密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金融机构基于财务报表和抵押物的风控模型几近失效。同时,既懂产业技术又懂金融工具的复合型人才严重短缺,导致金融机构难以对企业的技术路线风险和长期成长价值作出独立判断,从而陷入“不敢投、不会投”的困境。
最后,从金融到科技的循环面临“期限风险错配”与“资本结构失衡”的双重矛盾。一方面,以银行为主的间接融资体系与科技创新规律内在冲突。银行业务建立在追求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平衡的基础上,本质是“基于历史看未来”。而原始创新具有高风险、长周期、高不确定性的特点,其价值在于“未来预期”,早期缺乏可抵押资产和稳定现金流。两者在风险偏好和考核周期上存在根本性错配。另一方面,多层次资本市场存在结构性短板。天使投资、种子基金等“萌芽期”资本规模不足,真正“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耐心资本”稀缺。相反,大量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在盈利压力下,投资阶段明显后移,追逐Pre-IPO项目。这导致资本供给在创新链上呈现“中间大、两头小”的纺锤形结构,最需要资本哺育的初创期反而成为“失血”最严重的环节。
为打通上述梗阻,必须坚持系统思维,推动一场深刻的制度创新与生态重构,打造“科技—产业—金融”循环相容的激励制度与生态环境,持续破除一系列体制机制障碍,使科技、产业、金融从机械叠加转向有机融合,真正实现“科技—产业—金融”的良性循环。
在“科技—产业”循环上,应构建市场化的价值发现与风险共担新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专业化、市场化的技术转移体系。大力培育独立第三方技术评估与转移机构,建立职业化技术经理人队伍。深化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将技术交易额、转化收益等市场绩效指标作为科研人员职称评定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从根本上扭转科研“重研发、轻转化”的导向。二是设立覆盖创新全链条的公共风险分担平台。由政府牵头,联合龙头企业、金融机构设立非营利性的概念验证中心与中试风险补偿基金,为早期技术项目提供种子资金、原型开发和商业化路径指导,以共担风险的方式降低跨越“死亡之谷”的门槛。三是优化国有资本在创新体系中的功能定位与考核机制。实施差异化、长周期的考核评价体系,将当前的年度考核模式逐渐转向与重大项目周期匹配的3—5年任期考核。同时,加快建立清晰的创新容错机制,明确在程序合规、尽职调研的前提下,因技术路线不确定性导致的投资损失可予免责,激发管理者支持长期创新的积极性。
在“产业—金融”循环上,应深化信息协同与金融服务能力建设。一是打造国家级“产业—金融”一体化数字基础设施。整合工信、科技、知识产权、市场监管等多部门数据,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构建动态更新的产业图谱和企业创新数字档案,全面推广企业创新积分制,为金融机构提供可视、可比、可验证的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工具。二是推动金融机构向产业深度研究驱动的服务模式转型。鼓励大型金融机构在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设立行业专门团队或事业部,深度嵌入产业生态。支持其发展“投资+贷款+保险+咨询”的“一站式”综合服务,通过担任财务顾问、协助并购重组等,与企业构建长期伙伴关系,实现从“资金提供者”到“价值共创者”的转变。三是建设高效、规范、统一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交易与运营服务平台。积极发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份额化交易等创新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这一领域,真正盘活科研单位海量的“沉睡”专利。
在“金融—科技”循环上,应优化金融供给结构与市场生态。一是着力培育和壮大适配科技创新的长期“耐心资本”。优化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参与创业投资的考核机制,明确其长期属性,弱化短期收益考核。改进政府引导基金运作模式,通过提高风险容忍度、让渡部分收益等方式,切实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早期阶段。探索设立专注于长期投资的“常青基金”。二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与金融工具创新。稳步推进全市场注册制改革,优化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服务硬科技企业的精准度。加快发展知识产权证券化、科创票据、投贷联动等结构化产品。畅通私募股权基金通过并购重组、份额转让等多渠道退出,构建“募、投、管、退”良性循环的股权投资生态。三是推动法律法规与监管规则的适应性调整。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商业银行通过子公司等方式适度参与股权投资的合规路径,为股债联动等创新服务模式创造条件。对银行投向符合国家战略的早期科技企业股权,可考虑给予更优惠的风险权重,引导银行资本支持科技创新。
[罗立系招商局集团财务部(产权部)部长,蔡之兵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教授]
总 监 制丨王列军 车海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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