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数字化转型进程中,由于不同规模银行在自身资源禀赋、技术实力、组织架构等因素上呈现异质性,数字赋能的经济效应可能存在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马太效应”。大型商业银行凭借自身规模优势走在数字化转型前列,具有更充裕的流动性和更低的违约率;中小银行在技术、资金等方面比较优势不足,面对大型银行的业务下沉和激烈的同业竞争压力,经营管理面临挑战,数字化转型进程缓慢。在数字化转型加速推进的背景下,不同规模银行之间的差距可能会随时间推移而逐渐扩大,进而在流动性创造和风险承担等核心功能方面呈现“马太效应”。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中提到,金融科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容忽视。如何认识和应对大小金融机构间数字化发展的“马太效应”问题是未来一段时期深化金融与科技融合,推动金融业数字化发展亟须攻关的重要课题。在此背景下,基于银行功能视角,考察数字化转型对银行流动性创造和风险承担的影响及其可能存在的“马太效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01
问题提出
近年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在金融领域,新兴数字技术与传统金融业务结合,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创造了更多元、更包容、更有效的方式。中国人民银行先后于2019年和2022年两次印发金融科技发展规划,要求金融机构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更是明确提出,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此外,《“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出台,为新发展阶段加快推进金融数字化转型指明方向。
在数字化转型进程中,由于不同规模银行在自身资源禀赋、技术实力、组织架构等因素上呈现异质性,数字赋能的经济效应可能存在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马太效应”。大型商业银行凭借自身规模优势走在数字化转型前列,具有更充裕的流动性和更低的违约率;中小银行在技术、资金等方面比较优势不足,面对大型银行的业务下沉和激烈的同业竞争压力,经营管理面临挑战,数字化转型进程缓慢。在数字化转型加速推进的背景下,不同规模银行之间的差距可能会随时间推移而逐渐扩大,进而在流动性创造和风险承担等核心功能方面呈现“马太效应”。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中提到,金融科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容忽视。如何认识和应对大小金融机构间数字化发展的“马太效应”问题是未来一段时期深化金融与科技融合,推动金融业数字化发展亟须攻关的重要课题。在此背景下,基于银行功能视角,考察数字化转型对银行流动性创造和风险承担的影响及其可能存在的“马太效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02
研究结论
基于银行流动性创造和风险承担的功能视角,构建涵盖数字化战略、数字化组织、数字化客户、数字化产品和数字化技术等一级指标及诸多具体指标的中国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指数,实证考察数字化转型对商业银行功能的影响及其可能存在的“马太效应”,并进一步考察外部数字化对内部数字化赋能的影响。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第一,银行数字化转型有助于促进银行流动性创造并降低风险承担水平。数字化转型主要通过提高银行经营效率、降低银行运营成本影响银行流动性创造和风险承担水平。
第二,数字化转型对银行流动性创造和风险承担的赋能效果在不同规模银行中存在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马太效应”。数字化转型对银行流动性创造和风险承担两大核心功能的赋能作用在大型银行当中更为显著,由此进一步加剧了大型银行和中小银行的两极分化。分维度看,数字化战略、数字化组织、数字化产品和数字化技术对银行流动性创造功能的影响在不同规模银行中均存在显著的“马太效应”;在银行风险承担方面,数字化组织在不同规模银行中存在显著的“马太效应”。
第三,外部数字化对银行内部数字化存在一定的“技术溢出效应”。外部金融科技发展有助于增强银行自身数字化转型对流动性创造的赋能效应,但是对银行风险承担水平的影响并不显著。
03
研究启示
本文为新发展阶段科学合理推动银行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如下政策启示:
第一,随着金融科技加速推进,要更加重视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其在金融科技发展中的主体作用。要通过银行内部数字化水平的提升与优化,全流程、全方位、全视角改造银行业务经营模式,更好发挥银行流动性创造和风险承担的核心功能。
第二,要充分认识不同规模银行数字化转型的结构性差异,充分发挥大型银行在数字化转型方面的示范效应和溢出效应,加强对广大中小银行数字化转型的支持力度。可对数字化转型表现滞后的银行给予针对性鼓励、支持和引导,从而有效缓解数字化转型在不同规模银行中呈现出的“马太效应”,全面提升中国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整体水平,以践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第三,针对外部数字化对银行内部数字化的“技术溢出效应”,要合理认识外部金融科技发展与银行自身数字化转型的辩证关系,进一步加强与外部科技公司和互联网平台公司的协同与合作。事实上,二者存在广阔的合作空间,商业银行可通过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建实验室、寻求技术转让等方式,加强与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通过合作,银行可补齐自身技术短板,外部科技平台也可借此弥补自身在牌照和资金方面的不足,从而实现互惠共赢。
原文信息
作者信息:
宋 科(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副所长,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
郭一鸣(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
徐 蕾(中国建设银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经济学博士)
来源:
《中国工业经济》2024年第12期
版面编辑|于小淳
责任编辑|李锦璇、阎奕舟
主编|朱霜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