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6月,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845.01亿元,同比增长10.1%。其中,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586.71亿元,同比增长13.9%。
分10大门类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2个行业门类营业收入同比增速较上月提升;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5个行业门类营业收入同比增速较上月下降;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门类营业收入同比降幅较上月扩大;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门类营业收入同比降幅较上月收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门类营业收入同比由降转增。
附注:
1. 指标解释
营业收入指企业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收入”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其他营利性服务业指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个行业大类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4个行业门类。
2. 统计范围
辖区内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
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3. 调查方法
按月(1月份除外)全面调查。